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杨晖)5月26日,州检察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总结两年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动员和部署。 2008年以来,州检察院按照“服务发展、执法为民、秉公办案、强化监督”的检察工作思路,把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使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检务保障和检察文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州检察院先后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和州级文明标兵单位。8个基层检察院也获得了不同层次的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凤凰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古丈县检察院、保靖县检察院被评为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吉首市检察院、泸溪县检察院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 州检察院检察长曾新善表示,将结合班子和队伍建设、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