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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省直机关内设机构任职的公告
http://www.tjwang.net 时间:08-12-02 08:19:49 来源:红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倡导良好的用人导向,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0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到省直机关内设机构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一、选拔职数、职位及选拔范围

  
  1、选拔职数:30名
  
  2、下列单位各安排任职1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供销合作总社,具体职位另定。
  
  选拔时不分职位,报考人员可选择三个意向性单位作为分配志愿,人选确定后再根据本人志愿、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省委组织部具体分配。
  
  3、选拔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4、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3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任职),或任乡镇长(街道主任)5年以上(2003年12月31日前任职),或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合并5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期间,所在乡镇(街道)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构成“一票否决”的问题;
  
  7、身体健康。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分为组织推荐报名、笔试、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与公示、研究确定、培训、任职等步骤进行。
  
  1、组织推荐报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报考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推荐人选,经县市区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2、笔试。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两个科目,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3、能力测试。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能力测试人选。能力测试包括公文筐测验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选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公文筐测验和人机对话成绩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折算成能力测试成绩。
  
  4、面试。将笔试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合成,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将面试对象根据成绩排名情况分段抽签分成6个组进行面试。
  
  5、考察与公示。将笔试成绩、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30%、30%、40%的比例合成,根据面试抽签分组,每组前10名确定为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
  
  6、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测评成绩和考察情况,兼顾地域平衡,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部务会讨论决定。
  
  7、培训。所有拟任职人选集中到省委党校进行岗前培训。
  
  8、试用与任用。根据填报志愿及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拟任人选特点、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提出人选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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